本文讲的苏联修改宪法,特指1990年3月的苏联修宪活动。这次修宪的核心内容是取消苏共的法定领导权和设立总统制,直接结果是剥夺苏共中央领导国家的权力。苏共中央丧失领导国家的权力后,苏共无力巩固执政地位,垮台的命运已经注定。苏联修宪的深刻教训是:共产党对待各种修宪主张一定要有鲜明的态度,在建议修改宪法时一定要有正确的认识,修宪决不能以牺牲党的领导地位为代价。这些问题看似一目了然,但其中的是非曲直仍然需要深入探讨。
一、苏联修宪的动机是取消苏共“对权力的垄断
1988年6月以前,尽管苏联早有人提出修改宪法的动议,但这些动议并不能左右苏联的政局。1988年6月,戈尔巴乔夫在苏共第十九次代表会议上指责现行政治体制“独断专行”,主张“分清党机关和国家机关的职能和自下而上地恢复苏维埃的全权具有关键意义”,“宪法上详细规定包括苏联部长会议在内的所有最高权力机关的相互关系细则”。这实际上是要求改造宪法制度,由苏共领导人揭开了修改苏联宪法的盖子。之后,苏联修改宪法的政治活动此起彼伏,在1989年底至1993年2月,苏联各界要求修改宪法的活动进入高潮。
当时,苏联各派提出的修宪主张有所差别,但要求修宪的各派都要求修改或取消1977年宪法第六条关于苏共是苏联社会的“领导力量”的规定。对于这种要求,苏共中央不但没有进行反击,反而不断迁就并予以接纳,最终甚至亲自走上前台导演这场旨在取消苏共法定领导权的修宪活动。在这个问题上,戈尔巴乔夫与叶利钦、萨哈罗夫的修宪主张并没有什么本质差别,苏共的多数高层领导最终也都支持戈尔巴乔夫的主张,苏共中央全会则轻松地通过了建议修改宪法第六条和设立总统制的纲领草案。
1989年底以前,戈尔巴乔夫并没有明说要修改宪法第六条。但是,1989年12月在中央全会上戈尔巴乔夫表达了宪法的任何一条都可以修改或取消的认识。1990年1月,戈尔巴乔夫在访问立陶宛时明确阐明了自己的态度。他说:“我们不害怕多党制。我并不认为多党制就是悲剧。如果多党制是一种正常历史进程的结果,并且符合社会需要的,我们不应当像魔鬼怕烧香那样害怕多党制。”( 黄宏、纪玉祥:《原苏联七年“改革”纪实》,红旗出版社1992年版,第229页。)是年2月,在苏联政治生活陷入深刻危机的关头,戈尔巴乔夫在苏共全会上公然指出,“党的地位不应当依靠宪法来强行合法化”,“全民大法制国家排除任何一个阶级的专政”,“苏共不谋求垄断权”。至此,戈尔巴乔夫在修改宪法第六条上的态度已经异常明确,他要求苏共放弃法定的优越地位。
叶利钦和萨哈罗夫等人都是主张修宪的风头人物,他们要求取消宪法第六条的态度十分明确。萨哈罗夫是知名的持不同政见者,他早就提出了取消宪法第六条的主张。1989年12月5日,合众国际社报道,萨哈罗夫、叶利钦等4个自由派“议员”号召在12月11日即在第二次人民代表大会开幕的前一天举行警告性罢工,以迫使大会考虑取消宪法第六条。1990年1月19日,叶利钦在答记者问时说,“我们必须在宪法中写进承认所有政治和社会组织权利平等的条文。最大的不幸就是党的垄断,我们必须放弃这种垄断。”(同上书,第231页)2月4日,莫斯科有20万人举行示威集会,集会的标语有“要把多党制写进宪法”,“取消宪法第六条”,“政治局辞职”。叶利钦在这个集会上发言说,苏共已经没有能力对苏共本身进行改革,必须自上而下地彻底改革党的机构,取消宪法第六条。
在此期间,苏共和苏联多数高级干部纷纷转变态度,最后苏共中央全会同意并积极建议苏联修宪取消第六条。1989年12月,苏联第二次人民代表大会否决了几位代表提出的把“讨论、修改宪法第六条列入议程”的建议,这说明当时多数人民代表反对修改宪法第六条。但是,形势很快发生变化。1990年1月,苏联最高苏维埃第一副主席卢基扬诺夫会见日本《读卖新闻》记者时说,苏共决定对宪法第六条“共产党的领导作用”“进行修改”,主张放弃苏共的法定领导权。1月27日,戈尔巴乔夫的助理沙赫纳扎罗夫会见日本记者时说,苏共正考虑实行美国和法国型的总统制,“美国的制度是人类建立的最良好的制度之一”。(同上书,第234-235页)接下来,当戈尔巴乔夫在二月全会上提议取消党领导国家的宪法规定和实行总统制时,党的多数高级干部都赞同修改宪法第六条,取消共产党的法定领导权。于是,苏共中央全会通过了《走向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行动纲领草案,其中就修宪问题明确指出:“党将不再独揽国家大权”,“党认为有必要以立法动议方式,就国家基本法第六条向苏联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有关建议”。(《真理报》1990.2.13)
至此,苏联修宪已经酝酿成功,苏共中央领导人接受了旨在摧毁苏共的修宪主张,苏共中央则亲自导演了这场旨在取消苏共法定领导权的苏联修宪活动。苏联修宪的锋芒直指宪法第六条,苏共的法定领导权即将被剥夺。
二、苏联修宪的实质是剥夺苏共领导国家的权力
1990年3月,苏联修改宪法的活动全面开始,苏共迄今72年的领导地位开始遇到最严峻的挑战,而最大的挑战竟然是来自苏共中央自身。11-16日,苏共中央召开全会,讨论修改宪法、修改党章和召开28大问题。这次中央全会通过了决议,向苏联人民代表大会提出修改宪法第六条和第七条的建议。3月12-15日,苏联在莫斯科召开第三次(非常)人民代表大会。按照苏共中央的建议,14日大会通过了《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关于设立苏联总统职位和苏联宪法(根本法)补充法》。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关于设立苏联总统职位和苏联宪法(根本法)修改补充法》修改了宪法的序文和第六条等内容。宪法序文中删除“共产党——全体人民的先锋队的领导作用增强了”一句。第六条(规定苏联共产党是苏联社会的领导力量)改为:“苏联共产党、其他政党以及工会、共青团、其他社会团体和群众运动,通过自己被选入人民代表、苏维埃的代表并且以其他形式参加制定苏维埃国家的政策,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这就是废除了宪法赋予共产党的法定领导权。修改后的宪法增加了苏联总统一章,规定总统是国家首脑,有权提名部长会议主席(政府总理),有权任免政府成员;总统是武装力量最高统帅,有权任免军队高级指挥人员;总统有权否决最高苏维埃通过的法律,有权通过一定程序在个别地区实行紧急状态等等。宪法修改后还规定,“苏联公民有权结成政党”,一切政党“应在宪法和苏联法律的范围内进行活动”。 这次修改宪法取消苏共的法定领导权和设立总统制,此二者是相辅相成的。设立总统制,是为了合法地掠夺苏共中央领导国家的权力;取消苏共的法定领导权,是为了赋予总统以至高无上的权力。宪法修改后,苏共失去了领导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的职权,苏共中央不能再直接领导最高苏维埃和部长会议。说到底,这就是实现了党和国家的分离,全部权力归苏维埃,这就是剥夺了苏共中央政治局领导最高苏维埃和部长会议权力。苏共中央政治局昔日居高临下领导全国的权力已经丧失。
国家的权力中心从苏共中央政治局转出后,转移到苏联总统委员会和联邦委员会手里。按规定,总统不但有权提名部长会议主席和任免政府成员,是武装力量的最高统帅,有权任免军队高级指挥人员,而且还有权否决最高苏维埃通过的法律。总统委员会则是由联盟一级的党政机关高级官员和其他代表组成,其职责是协助总统制定实现苏联内外政策基本方针的措施,确保国家安全。联邦委员会则是隶属于总统的另一个机构,这个委员会由各加盟共和国领导人自然组成,主要职能是协助总统处理联盟共和国的关系以及各加盟共和国相互之间关系问题的重大事务。因此,戈尔巴乔夫作为苏联总统,他讨论苏联重大决策的场所已经不是苏共总书记议事的场所——苏共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而是总统委员会和联邦委员会。
自此后,苏联的国家重大决策与苏共中央政治局没有什么直接关系了,苏共中央政治局领导国家的原有职权已经不存在,它在党内的职权还须等待党的代表大会重新做出的规定。
三、苏共丧失领导权的结果是苏共垮台*
当然,宪法规定公民有权结成政党不等于开始实行多党制,苏共失去法定领导权也不等于苏共立即失去执政地位——垮台。苏联真正实行多党制是从1991年1月1日开始的,在这一天苏联的社会团体法正式生效。至于苏共失去执政地位即垮台的具体时间,则还须由社会实践来确定。 据塔斯社报道,在苏联社会团体法生效的第二天,大约有700个不同的社会组织提出登记申请。紧接着,各种形形色色的政党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苏共开始严重分裂,共产党员纷纷退党,苏联的多党制时代真正开始了。今后,在党派竞争中,苏共的确只能“与其他政治团体在同等的条件下行事”了。当然,此时苏共仍是执政党,只是其作用有点差强人意罢了。
1990年7月,苏共召开第二十八次代表大会,大会改组了党中央政治局。一些担任议会主席、国家总理、克格勃主席、国防部长、内务部长、外交部长等重要官员的党员,都正式脱离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新的政治局是由苏联总统和各加盟共和国共产党第一书记自然组成的。在国家的主要领导都不进入苏共中央政治局的情况下,苏共中央政治局已经彻底失去了领导国家的权力。
苏共二十八大发布的《纲领性声明》不再提党是“领导力量”和“核心”,称“苏共坚决放弃政治和意识形态垄断,放弃取代国家管理和经济管理机关的做法。”声明还规定:“党将放弃形式主义和圈定名单的做法”,“国家权力机关和管理机关有权做出干部任免决定,党内的干部任免权由上级机关下放给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苏联共产党第二十八代表大会主要文件资料汇编》,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28-129页。)这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放弃了下级机关“绝对服从”上级机关决议的提法。新党章还规定:各加盟共和国共产党如果不同意苏共中央政治局做出的决议,有权不予执行。(《苏联共产党第二十八代表大会主要文件资料汇编》,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54-155页。)至此,苏共的组织结构发生了重大的变革,中央政治局的权力已经消失殆尽。今后,国家的事务和党的事务都与中央政治局没有什么直接关系,国家机关不必听命于苏共中央政治局,加盟共和国的党机关(包括各下级党的机关)也都不必服从中央政治局。——这就是苏共党章赋予中央政治局的新职权。
于是,苏共中央政治局成为彻头彻尾的清谈馆。苏共作为执政党已经完全失去任何实践意义。至于苏共垮台的实际时间,则可以从1991年8月23日算起,这一天俄罗斯总统叶利钦下令中止俄罗斯共产党的活动。8月24日,戈尔巴乔夫辞去总书记职务并且建议苏共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自行解散。8月25日,苏共中央书记处宣布接受自动解散苏共中央的决定。至此,苏共彻底垮台了。
总之,苏联后期的修宪活动令人目眩神迷,反对派积极主张修宪取消共产党的领导权,而苏共中央却莫名其妙地接纳了这一主张,并亲自导演了这场旨在取消苏共的法定领导权的修宪活动。这场修宪活动看似扑朔迷离、变幻无穷,但其本质不过是苏共的自取灭亡。苏共中央主导的苏联修宪活动出现了严重的错误,错误的修宪直接导致了苏共的垮台!
苏共的这种命运不幸被兹·布热津斯基言中。在1990年苏联修宪正如火如荼时,布热津斯基评论说,由于戈尔巴乔夫选择了“要民主化混乱而不要实行镇压的暴力”,因而苏联各种组织和民族沙文主义势力将会“纷纷应运而生”,苏共的影响力将进一步下降,两年内苏联将不再存在一个共产党组织。(《新闻周刊》(美)1990.1.19。)呜呼哀哉!